一、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进行教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进度进行适当调整。调整部分不得超过教学进度所规定内容的30%(以学时计算)。
二、教师应于课前深入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完成教案。充分掌握授课内容、组织方法和教法,了解学生及场地器材情况。课中讲解简明扼要,示范准确,教法得当。课后应认真总结,填写教学小结。
三、教师应在开课第一周向学生介绍本课程的教学安排和安全管理规定,使学生对该课程的主要内容、教学进度和安全风险有一个总体的了解。
四、教师应提前10 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确保课程准时开始。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时间进行授课,按时上课与下课,不得擅自停课。
五、教师须严格按照课表规定的授课时间和地点上课,不得擅自变更上课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须书面申请教学主任,经同意后,并报教学办公室备案。
六、教师应在课前安排学生到器材室借、领器材。在课后清点数量并送还到器材室。教师应教育学生安全使用场地和器材,若器材丢失或损坏,应进行赔偿或说明,报场馆中心进行备案、处理。
七、教师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教学。并携带点名册和教案。上课时师生应互致问好、严格考勤;检查学生服装,不按规定者要给予教育和处理;应认真带领学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对伤病和女同学例假,应布置其见习或安排轻微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下课时应进行小结,师生互致再见。
八、教师上课不允许随身携带手机,不允许打接电话,扎堆聊天,不允许佩戴影响教学的饰物,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场地。
九、教师上课如遇下雨、下雪及雾霾等恶劣天气,室外课应转入室内进行教学(教学内容自定),教师不得擅自停课(室内课严禁停课),具体按照《西北工业大学特殊天气课程教学规定》执行。
十、教师上课应检查和安排好场地、器材,确保各种场地和器材的安全使用。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具体按照《西北工业大学体育课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教师在上课时,如发现周边班级无教师上课,应主动上前进行临时处理,先安排好学生的教学,再派教辅人员及时通知教学办公室或教学主管副主任。
十二、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应提前三天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提供教学进度和点名册,并联系好代课教师,由相关领导批准安排代课。不得擅自调课或委托其他教师代课。如遇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当面请假,必须电话请假, 并应在事后及时补假。
十三、教师应按统一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评分标准对学生进行考核和评定成绩。
十四、学期末教师应按照体育部统一时间要求,完成学生考试成绩的登录工作,提交教案、点名册、教学工作总结。
十五、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教师应服从体育部统一安排。